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行政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和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国家和上海市发展战略,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规划稳步实施,向着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水平海事大学目标不断迈进。
一、立德树人
1.理论武装。持续宣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突出“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通过集体备课等形式,高质量发挥学校各级各类宣讲团的作用,构建立体化宣传格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引导广大干部师生自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主管领导:宋宝儒、陆靖;分管领导:贺莉;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
2.教师思政。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十项行为准则为准绳,加大宣贯力度,注重典型引领和案例警示教育,守住师德底线。进一步发挥党委教师工作部作用,统筹推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教工党支部的政治引领作用。将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作为重点,推进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分管领导:贺莉、栗建华;牵头部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3.思政课建设。开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提高铸魂育人效果。深化思政课改革,结合航运强国、海洋强国等国家战略,开展海洋意识、海洋强国教育,培育更多思政课精品课程,形成教学特色案例10—20个。深化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配齐配强思政课教师队伍。(主管领导:宋宝儒、陆靖;牵头部门: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4.课程思政。按照教育部颁发的课程思政指南要求,抓好课程思政建设。以示范课、教学竞赛、案例集、经验交流活动等为抓手,着力提升课程思政教学质量。建好中国航海史、中国航运史等“中国系列”课程。完成第二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微课拍摄,向全校教师开放共享。建设第三批课程思政示范课。举办第五届课程思政教学竞赛。 (主管领导:宋宝儒、陆靖;分管领导:施欣;牵头部门:教务处)
二、发展规划与综合改革
5.“十四五”规划督促实施。抓好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落实工作,加强对“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跟踪和监督。按照“十四五”规划三年工作计划,完成年度各项建设任务。 (主管领导:宋宝儒 陆靖;分管领导:各分管校领导;牵头部门: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有关职能处室)
6.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落实上海市高校“双一流”建设资金管理办法(2021-2025),对2021年建设绩效进行年度总结,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完成二期建设2022年市级财政项目预算执行与监管工作。组织策划实施高水平地方高校2023年建设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主管领导:宋宝儒 陆靖;分管领导:李志鹏、施欣、严伟;牵头部门: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有关职能处室和学院)
7.上海高校分类评价工作。着力做好上海高校分类评价相关工作,加强对分类评价指标内涵的解读和宣贯,注重对分类评价结果的分析、应用和总结。坚持对标对表,找差距、补短板,凝练学校特色案例,着力提升相关指标建设水平。(主管领导:宋宝儒 陆靖;分管领导:各分管校领导;牵头部门: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有关职能处室和学院)
三、产教融合
8.产教融合。发布实施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引导优势学科带头对接头部企业和地区产业。在临港新片区和长三角地区建立产教融合基地。遴选建设示范性产教融合基地,拓展校企合作模式。建设10个以上研究生实践基地,积极申报、争取增列全国示范、市级示范和市级研究生实践基地,争取80%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学校实践基地参加专业实践。开展研究生企业导师聘任和培训等工作,遴选6~10家航运、物流龙头企业,开展校企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落实教师到企业实习锻炼机制,强化教师队伍对行业的认识。聘用一批优秀企业管理人才、技术人才作为相关专业的企业导师、外聘教师及企业家辅导员等。(主管领导:宋宝儒 陆靖;分管领导:各分管校领导;牵头部门: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科技处)
四、教育教学
9.教学成果。根据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情况,组织落实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遴选并培育一批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为下一届教学成果奖申报做准备。
10.专业建设。探索学院、专业为主体的“打包整合”式教学项目建设机制。坚持“放管服”相结合,落实和扩大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管理自主权,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工程认证、课程教材、教学方式、实践教学、教学评价、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强化专业内涵建设。争取新增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继续推进工程教育认证。初步构建基于obe理念的面向工学类专业课程质量评价机制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
依托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尝试建立专业建设常态数据库,发布专业发展核心指标数据。在此基础上试行专业预警机制,按照发展新兴专业、交叉专业的思路,组织新专业申报,按照“退一进一”的原则,调整专业结构。
11.课程建设。推进实施《上海海事大学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规定》。完善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管理,提升非学院教授副教授开课率。加强线上线下混合课程建设,推进线上资源赋能线下教学。按照《上海海事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类教材的选用审核,着力推进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做到应用尽用,课程覆盖率100%。
12.教学管理与服务。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及质量监控,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处理办法,强化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和质量把控。研究制定航海类专业毕业实习专题报告质量标准。改革研究生推免制度,量化研究生推免评价指标体系,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优化坐班答疑、学业指导工作,建立弹性师生交流机制。提高智慧教室在推进课堂教学形态变革中的实质性作用,激励教师探索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持续完善教务系统,优化教学管理流程。组织教师参加上海市青教赛。
13.本科生创新创业。进一步拓展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遴选途径,推进教师科研项目反哺学生创新创业,增加立项频次,扩大学生参与的覆盖面,提高项目质量,优化经费管理。重点支持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学生参与积极性高的学科竞赛,提高学生获得高质量奖项人次。
14.实验教学。开展实验教学改革,引导并激励广大教师开设精品实验课程和高水平实验项目,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争取在年内培育和申报不少于4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9~14项工作,分管领导:施欣;牵头部门:教务处)
15.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建立接轨市场的体制机制,确保继续教育提质增效。实施中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优化师资、课程、教学、实训等资源结构,重点推进运行机制建设,提升内涵发展。(分管领导:施欣;牵头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港湾学校)
五、研究生教育和学位点建设
16.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继续开展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航运文化教育贯彻到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培养研究生学术荣誉感。
17.学位点建设。不断优化研究生学位点的布局和设置。大力培育交叉学科、前沿学科,更好地服务产业发展。做好存量结构调整,主动撤销和自主增列校内学位授权点。开展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学位一级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合格评估工作。力争加入教育部学位中心论文盲审平台。编制《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18.研究生培养与管理。进一步推进“储能技术”等25门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通过“双一流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梳理并初步形成规范化的课程体系,建设系列化教材。加强课程规范化管理,实现所有课程均有教学大纲。开展“航运”拔尖创新研究生人才培养,打造“航运”竞赛科创实验平台,扩大研究生竞赛项目种类。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设计。完成上海市研究生暑期学校和上海市研究生学术论坛、一流研究生教育项目等。重点资助中长期境外研学项目,推动研究生的国际化培养上水平。加强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管理,继续做好青岛研究院、上海高级国际航运学院等建设工作。
19.研究生招生。优化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提高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比例,适当扩大导师自主招生的权力,加强对考生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的考察。逐步完善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办法,把生源质量、科研经费、研究成果、培养质量及就业情况等作为指标配置的重要因素,确保招生指标向生源好、培养质量高的学位点倾斜。推进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全面系统的博士生招生选拔制度。
20.导师队伍建设。加强导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导师评价机制的第一标准。不断完善研究生导师培训体系,对新晋导师开展业务培训。(16~20项工作,分管领导:施欣;牵头部门:研究生院)
六、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
21.高峰高原优势学科建设。抓住上海高校“双一流”建设实施方案机遇,聚焦重点领域,推进学校优势学科以及与之相关的交叉学科建设,实施学科创新团队年度绩效考核,加强高水平人才与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科的整体水平。(主管领导:陆靖;牵头部门: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人事处、有关职能处室及学院)
22.科研项目。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发展战略需求,加强顶层设计,积极组织教师承担重点、重大科研项目,承接行业重点、重大横向课题。加强对国家级、省部级科技项目的管理、指导,确保科技项目质量、经费等稳步上升。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率达到15%,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有新的突破。争取科研项目总经费达到1.8亿元。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改革新变化,加强培育并积极组织申报。
23.科研成果。争取论文在esi高被引、热点领域保持持续增长;争取“三高”论文突破250篇。力争授权发明专利突破145项;不断提高教师申报国际专利的积极性。
24.重点研究基地。积极组织申报省部级、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制定省部级以上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以考核评估为抓手,充分整合科研力量,组建高水平创新团队,提升学校开展重大科研任务、突破行业关键技术的能力和学术水平,提高具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产出。
25.科研管理。修订完善并落实科研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和氛围。完成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完成各项科技统计和科研咨询服务工作。做好军工保密资质认定筹备工作。
26.产学研合作与学术交流。加强与政府、企事业单位交流与合作,联合开展科研攻关,推进产教融合发展。组织开展东海大讲堂活动,邀请顶级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学术讲座。积极组织、参与各级各类科技博览会,提高展品质量,扩大合作领域。(22~26项工作,分管领导:严伟;牵头部门:科技处)
27.技术成果转化。进一步推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积极对接技术需求方培育高价值专利,强化市场转化能力。(分管领导:严伟;牵头部门:海大资产经营公司、科技处)
28.期刊、出版。逐步提高期刊的影响因子、总被引频次、基金论文比等评价指标在同类期刊中的排名。积极申报各类出版基金,提高图书编校、质量。(分管领导:严伟;牵头部门:海大资产经营公司)
七、师资队伍建设
29.人才引进。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学科发展方向精准引才。优化学校—学院—个人三级联动引才机制,强化学院推荐人才的主体作用,建立引才责任制。完善人才引进考核与激励机制,调动引才积极性。拓展引才渠道,提升高层次人才待遇,加大引才力度。加强线上招聘宣传,召开国际青年学者论坛,尝试猎聘服务引才形式。充分利用绿色通道人才引进方式,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完善柔性引进形式,尝试建立柔性引进人才的待遇支持机制。计划招聘专任教师105名。
30.教师发展。遴选培养2022年度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四大计划”教师50名左右。申报2022年度“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教师40名左右。做好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开展教职工各类培训、进修工作。视疫情情况,酌情安排教师国外访学进修、公派出国(境)学术交流活动。继续开展各类高层次人才称号遴选申报工作。开展博士后流动站日常管理工作,计划新增博士后人员5~7名。加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力度,做好专题培训、教师沙龙等工作。建立新进专任教师“一人一档”全流程管理体系。
31.人事管理与服务。优化二级学院、部门考核体系与办法,开展教职工线上考核。做好人事编制的核编,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收尾和教职工各类档案的归档、阅档、转档工作,推进人事档案电子化工作。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聘任和管理人员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第29~31项工作,分管领导:栗建华;牵头部门:人事处)
八、学生工作
32.思想政治教育。以晚点名主题教育为突破点,形成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品牌。深入推进“三全育人”,着力构建一体化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优化教育内容供给,加强易班品牌培育。完善航海日文化论坛、海大人文讲坛、海大人文沙龙、大学生形势与政策课等常规性教育实践活动,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育人水平。
33.招生工作。规范做好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春季招生以及“专升本”“插班生”、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秋季招生等各项招生录取工作。立足学校特色,科学设置招生计划。精准定位生源区域,不断加强与优质生源中学的合作力度,稳步提升生源质量。
34.就业工作。积极用好中央和地方各类就业政策,拓宽基层就业渠道,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充分利用校友、校友企业、合作单位等资源,拓展市场化岗位。鼓励毕业生到航运物流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就业。加大“双创”支持力度,宣传及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实施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建立帮扶体系,关心经济困难学生就业。
35.心理健康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普及教育,构建心理实践活动质量提升体系。面向心理问题学生,继续做好心理咨询服务工作。建立心理咨询中心和学院的联动机制,对高危问题学生实施预防干预。进一步打造心理咨询师队伍,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和服务能力。强化专兼职心理咨询师的业务督导和继续教育。
36.学生管理。发挥各类典礼、仪式活动的育人功能。依托学风建设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风建设活动。推进学生社区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强化社区文化育人功能。积极关注学生需求,持续推进“一站式”学生事务中心建设。
37.国防教育。以军训、军事理论课教学、学生社团等为载体,开展国防和爱国主义教育。积极开展本科新生军训、大学生征兵、退伍学生复学安置、参军学生学费代偿等工作。
38.辅导员队伍建设。依托上海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加大辅导员能力培训。组织辅导员参加校外培训或学习考察,拓宽工作视野,提升工作能力。开展“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活动,树立、宣传、推广一批先进典型辅导员,形成辐射示范作用。评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色活动,拓展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引导辅导员开展项目式研究,提升理论素养、凝炼工作成果。进一步发挥辅导员协会作用,激发辅导员队伍活力。(32~38项工作,分管领导:李志鹏;牵头部门:学生处)
九、境外交流与合作
39.拓展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境外合作高校开展线上交流,争取新增3所友好院校。推动与法国塞尔吉-巴黎大学等高校的人才合作培养工作。推进与比利时安特卫普港务局合作协议的续签,推进与法国达飞轮船开展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海事教师联合会、国际海事大学联合会等大学联盟事务。与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等共同探索开展培训、研究等方面的合作。积极向国际组织输送优质人才,加大海事领域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力度,拓展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覆盖面。推进国际海事组织亚洲海事技术合作中心、国际海事教师联合会(imla)上海中心相关工作。进一步巩固与境外企业和航运机构的合作。
40.优质教育资源引进。继续实施“海外名师引进工程”,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和科学研究。建立健全外籍教师管理制度,严格外籍教师资质标准和聘任管理。积极引进、消化海外先进课程资源,聘请海外教师来校开设线上、线下专业课25门次,专业讲座40场次,争取2~3名专家入选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或国家外专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
41.学生海外学习。继续实施“学生全球视野拓展”工程,与海外高校合作推进线上课程学习项目,搭建学生国际交流线上平台。全力推动与韩国中部大学,波兰华沙大学等开展学生学习交流项目。做好与法国南特综合理工学院等高校的工程类联合培养项目。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的学生选拔与管理工作。
42.境外办学和合作办学。围绕国际航运、物流业需求及非洲发展现状,与加纳合作院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不断提升生源质量,进一步提升实时在线授课教育质量,加强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培养。做好中荷机电学院、“国际运输与物流”硕士项目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第39~42项工作,分管领导:施欣;牵头部门: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43.留学生教育。加强留学生招生工作,提升生源质量。探索实施国际学生趋同化管理和服务工作。继续推进交通管理(国际航运)全英文本科专业二期建设,启动航海技术全英文本科专业建设,推进计算机科学全英文硕士专业和船舶与海洋工程材料全英文博士专业建设,增加重点学科的英语授课课程数。继续开展以中国文化体验为主的留学生文化交流活动。持续打造高水平、高质量的在线国际教育资源体系。(分管领导:施欣;牵头部门:国际教育学院、教务处)
十、教育保障
44.疫情防控。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层层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完善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切实加强校园及师生日常管理,确保师生健康安全。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教育事业发展。(主管领导:宋宝儒、陆靖;分管领导:李志鹏、栗建华;牵头部门:校长办公室、学生处、后勤中心、保卫处)
45.协同合作。开好校长办公会议,会议纪要及时发布于数字校园平台“校内重要工作”栏目,强化协同事项督办效率。做好校内重要工作、重大会议、重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企业、高校、校友等联络对接,争取更多校外资源。(主管领导:宋宝儒 陆靖;分管领导:各分管副校长;牵头部门:校长办公室)
46.财务管理。落实预算收入,加强预算执行督促。严格按照学校批准的校内预算安排及时下达预算经费指标,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认真做好2021年度决算工作,并完成相关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修订相关制度增强经费使用规范性。进一步推进无等待报销,推进科研开票等系统上线。(主管领导:陆靖;分管领导:李志鹏;牵头部门:财务处)
47.内控与审计。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和审计中介机构质量控制。完成校内相关部门、基本建设项目、修缮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审计和科研审签等工作,配合完成专项审计和巡察工作,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推进审计成果应用。组织实施2021年内部审计实施项目的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经济风险自查及改进。(主管领导:陆靖;牵头部门:审计处、财务处)
48.校园基本建设。完成临港校区拓展工程可研报告的申报,争取项目“规划许可证”获批,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图。航运科技创新大楼完成结构封顶。完成集装箱供应链技术研究中心和新建研究生公寓项目的调概工作。(分管领导:栗建华;牵头部门:基建处)
49.信息化。全面加强与上海大数据中心的对接,完善网上办事中心的建设。持续推进办事中心二期项目,推动人事、财务、出国(境)、资助等业务流程的开发、上线。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化支撑工作。持续推进教学区无线wifi建设。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预防和处理工作,做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推进网络安全运营中心建设。(分管领导:李志鹏;牵头部门:信息化办公室)
50.图书情报与档案。完成《上海海事大学2022年文献资源建设方案》。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馆舍接待、图书借阅、电子资源利用、阅读推广、馆际互借、文献传递、学科咨询等工作。开展“海大人文”品牌系列文化活动。强化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的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交流与合作,拓展临港新片区情报服务。完成档案常规工作,启动档案数字化工作。【分管领导:李志鹏;牵头部门:图书馆(档案馆)】
51.资产及采购管理。完善国有资产内控制度,进一步落实监管措施,着力推进新校基本建设项目转固工作,建立国有资产调剂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继续推进公有房规范管理与定额核算,完善公有房管理办法。继续推进教学资源和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利用效率。加强对公有房经营性活动的管理。健全和完善资产及采购内控制度,提高学校采购的规范性、有序性。
52.实验室建设。完善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基本信息库,理顺实验室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并实施实验室管理改革方案。优化实验室考核评价机制。试点开展设备开放共享,探索建设实验室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信息系统。继续加大实验室工作的安全管控力度,确保实验室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分批次对学院教学实验室进行更新、维修。(第51~52项工作,分管领导:严伟;牵头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有关学院)
53.教学设施维护。对公共教学区域的电脑、投影等教学设备进行更新,计划三年内分批次逐步完成更新换代。(分管领导:施欣;牵头部门:基础实验实训中心)
54.后勤管理。聚焦服务师生,努力构建管理高效、监督规范、服务到位、师生满意的新型后勤治理体系。加大社会优质餐饮服务管理资源引入,保障师生餐饮供应质量和服务水平,保持食堂价格基本稳定。加强物业服务考核,提高资源使用效能,控制年度能耗增幅4.5%以内。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实现较重大责任事故“零发生”。协同开展学生劳动教育、校内自行车与电动车治理等。继续提高后勤服务质量与师生服务满意度,年度师生满意度测评85%以上。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分管领导:栗建华;牵头部门:后勤中心)
55.维修改造。做好日常零星维修,推进北区广场、24~26号学生公寓、学生服务中心等专项修缮项目的实施,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满足师生生活需求。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采购、现场施工、审价结算等关键环节的考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分管领导:栗建华;牵头部门:后勤中心、基建处)
56.资产经营。做好企业整合、清理、改革工作,调整产业管理架构,形成市场化管理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校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确保企业稳定发展和经营性房产资源安全运营。积极推进高恒大厦无偿划转工作,建立高恒大厦管理运行机制。协商解决退出“两中心”“两基地”建设事宜。(分管领导:严伟;牵头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海大资产经营公司)
57.校园安全。完成新一轮《安全、治安综治工作责任书》签约。加强安全教育与宣传、校园交通整治与管理、安全检查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有效安全防范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优化校园安全治理模式。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优化考核机制和应急预案体系。(分管领导:李志鹏;牵头部门:保卫处)
58.质量管理。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加强机遇把控和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挪威船级社(dnv)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以及三个规则证书的年度审核。通过国家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规则”证书的中间审核。(主管领导:陆靖;分管领导:施欣;牵头部门: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
十一、校友工作、校园文化
59.校友工作和教育发展基金会。筹建上海海事大学江苏校友会、湖南校友会、校友皮划艇俱乐部、校友乐跑俱乐部、校友书画俱乐部等校友组织。筹办上海海事大学第四届全球校友联谊会。多维度展示校友企业,讲好校友职业发展故事。对标5a级社会组织评估要求,持续推进教育发展基金会规范化和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实施《上海海事大学社会捐赠工作激励办法》,充分调动学院、部门和教职工的力量,协同推进捐赠工作。(主管领导:宋宝儒 陆靖;分管领导:李志鹏;牵头部门:校长办公室(校友联络处),上海海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60.校园文化建设。大力营造迎接党的二十大的浓厚氛围。做好校园文化“十四五”规划各项工作的落实。规范各类宣传平台的使用。主动发现、挖掘一线鲜活新闻线索,发现先进典型,生动鲜活地讲好“海大故事”,不断提升学校的文化软实力。做好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开展第十一届“师德标兵暨我心目中的好老师”的宣传报道。加强和规范新媒体管理,深入推进媒体融合。做好校史馆运营,进一步发挥校史校训育人功能。(主管领导:宋宝儒、陆靖;分管领导:贺莉;牵头部门:宣传部)
十二、为师生办实事项目
61.稳定教职工收入。完成2022年收入预算。开源节流,筹措资金,确保教职工收入稳定。(主管领导:陆靖;分管领导:李志鹏;牵头部门:财务处、人事处)
62.做好教职工体检、福利、慰问等。开展教师“结对子”、“教工学堂”等活动,助力教师成长。做好教职工体检、疗休养、节日慰问品发放、各类慰问等工作。跟进并落实人才住房政策,做好人才房贴、人才公寓租赁、老教职工住房货币化增补、学校教职工各类落户、居住证办理等工作,切实为教工安居乐业提供保障。(分管领导:贺莉、栗建华;牵头部门:人事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校工会、校医院)
63.做好教职工补充医疗和帮困。继续做好补充医疗保障计划参保工作,不断加大帮困的范围和力度。继续参保上海市总工会互助保障计划,将补充商业医疗保险作为常规计划,按时为教职工参保。(分管领导:贺莉、栗建华;牵头部门:人事处、校工会)
64.资助育人。继续做好学生奖助学金、商业保险、国家助学贷款和基层就业补代偿、临时困补、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帮困助学工作。搭建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和相关实践锻炼平台,引导学生自强奋斗、追求卓越。建立资助大数据库,实现精准资助。(分管领导:李志鹏;牵头部门:学生处)
65.赠送毕业生学位服。继续开展赠送毕业生学位服活动,解决毕业生实际需求,打造暖心毕业季。(分管领导:李志鹏;牵头部门: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