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海事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临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201306) | ||||||||||||||
三、层次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海事大学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海事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海事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2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无男女比例限制。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交通管理(航运管理)、物流管理两个专业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8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2年春季考试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 (1)满足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可于2022年2月19日9:00-20日16:00期间,登陆“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具体详见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2月22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自主测试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2月22日-23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须在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网自主选择测试时间和地点。 (4)3月5日-3月6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我校自主测试。 我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本校及专业特点确定,自主测试总分为150分。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5)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学校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相关综合评价信息材料由上海市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提供。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请考生于2022年3月1日之前,自行向学校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