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1、负责年度专项修缮项目的收集,并协助后勤工作领导小组修缮管理工作组确定学校年度专项修缮项目。
2、负责受理(限额内)修缮工程,并对修缮入围单位上报的修缮方案进行评估,报领导审批。
3、负责实施修缮项目的项目需求编写、自行采购登记、合同审核等。
4、负责实施中修缮项目的现场协调、监督管理,保证施工质量。
5、组织相关方对竣工的修缮工程进行验收,并负责修缮工程资料归档。
二、服务范围
监督管理工作:
1、以合同、标书、施工方案等为依据,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现场检查,必要时可委托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
2、工程修缮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后,由后勤中心组织相关方对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单)。
3、按要求对入围服务单位(监理、修缮施工)进行年度考核。
三、服务流程
1、零星修缮项目
方式一:
各学院(部门)报修,拨打物业公司服务电话38283350。
学生公寓报修,拨打公寓物业服务电话报修38283064、38283065。
方式二:
登录校园网数字平台,在网上办事中心(网上左上角)内点击“后勤中心”栏目下的“维修业务”或“装修改造”,根据网页提示要求填写申请。
2、校园基础设施专项修缮
(1)学院(部门)自筹经费项目
登录校园网数字平台或后勤中心网页,在网上办事中心(网上左上角)内点击“后勤中心”栏目下的“维修业务”或“装修改造”,根据网页提示要求填写申请。
(2)学校统筹经费项目
每年3月份后勤中心在数字化平台会公布申报通知,各学院(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填写,经后勤工作领导小组修缮管理工作组审批并报校务会同意后次年组织实施。
3、在小修范围内的报修,物业公司直接进行维修;超过小修范围的报修,则由物业公司上报后勤中心,由后勤中心修缮管理科决定维修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
四、投诉管理
1、修缮管理科负责接受实施项目的各类投诉,并处理与此相关的事务。
2、对信访办转来的投诉信函或师生员工、各部门的直接投诉,登记后进行调查处理后,将处理意见或服务单位反馈的处理情况,返回给信访办或回复给直接投诉人或投诉单位。
3、根据处理意见,督促服务单位改进,并在二周内完成整改。
修缮管理科电话:38283017、38283019。
五、日常报修电话
服务事项 | 电话 |
各部门(学院)报修 | 38283350 |
学生公寓报修 | 38283064、38286065 |
教学区、办公楼空调服务 | 38283165 |
学生公寓空调服务 | 38283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