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海事大学 | |||||||||||||||||||||||||||||||||||||||
二、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201306) | |||||||||||||||||||||||||||||||||||||||
三、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招生专业 | 交通管理(国航) | |||||||||||||||||||||||||||||||||||||||
六、招收项目和人数及有关说明 | 1、招收项目: (1)游泳:招收具有一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高水平运动员。 游泳项目以全国统考100米或2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项目的测试成绩为录取依据;50米和400米以上(含400米)项目成绩不作为我校录取依据。若报考游泳项目的运动员为注册运动员,须在全国游泳冠军赛、全运会及以上级别比赛中获得过个人项目前八名或接力项目前八名。 (2)武术套路:招收具有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高水平运动员。 (3)男子足球:招收具有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高水平运动员(不招收五人制足球运动员)。不招收:①凡曾参加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者(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②在任何地方足协、足球俱乐部注册并不符合无条件自由转会者。 2、招收名额:2020年我校预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40人。其中a类:8人(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具有a类报考资格,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b类:12人(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资格线的65%),c类:20人(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资格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有关要求和精神执行。
备注:以上所列为计划招生项目,考生不得兼报。 | |||||||||||||||||||||||||||||||||||||||
七、测试及现场确认安排 | 1、文化单独考试: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拟竞争a类报考资格的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 参加文化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上自主进行注册报名、缴费。具体注册报名、文化课测试时间及其它相关事宜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者“体教联盟”手机app。 2、体育专项测试: 根据教育部要求,游泳、武术套路、男子足球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组织统测,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该项目的测试。报考我校游泳、武术套路、男子足球项目且通过我校初审的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自主进行注册、报名、交费,并按要求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组织的游泳、武术套路、男子足球项目统一测试。具体注册报名、统一测试时间及其它相关事宜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者“体教联盟”手机app。 3、现场确认 (1)在确定a、b、c类报考资格的名单前,我校将组织拟报考我校考生现场确认,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以备查验: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证明和成绩单、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等。查验无误后需现场签订拟报考我校承诺书。 (2)现场确认时间将在各项目统测结束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3)现场确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临港校区大礼堂)。 (4)未进行现场确认、不签订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参与a、b、c类报考资格的排序。 | |||||||||||||||||||||||||||||||||||||||
八、报名资格要求 | 1、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并获得高考报名号(14位)。 (2)男子足球项目: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四名或全国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武术套路、游泳项目: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游泳项目必须具有一级(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4)近三年比赛成绩有效时间为2018年7月-2021年1月。 2、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即日起至2021年2月3日,登录我校,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后打印报名表。 (2)邮寄报名材料 请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2021年2月25日前将报名材料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我校仅接收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至学校的报名材料)并请在快递上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运动项目”字样。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1306。上传材料缺一不可,内容包括: 1)报名表(加盖中学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4)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5)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件(三者必须为同一比赛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请将本人名字标出,并在本人姓名处加盖主办方公章; 6)文化课成绩单(同等学力报考考生提供); 7)武术考生:本人最近套路视频光盘(一套拳、一套器械)作为报名分项依据; 8)集体项目需出具主力上场队员证明(见附件)。 网上报名和书面申请材料如因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资格审核,责任自负。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邮寄报名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凡报名材料不实者,一经发现即取消专业测试资格或与之相关的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处理。 3、初审反馈 请已邮寄报名材料的考生于2020年3月8日起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获取审核反馈信息。 | |||||||||||||||||||||||||||||||||||||||
九、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可参加文化单独考试,根据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由招生领导小组划定文化单独考试合格线。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和各项目名额,确定a类录取名单。 2、a类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各项目名额来确定b类、c类报考资格具体入围名单。 3、获得a、b、c类报考资格的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以及学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 (1)获得a类报考资格的考生,我校在收到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的新生录取名单后,直接予以录取。 (2)获得b类报考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资格线的65%后,予以录取。 (3)获得c类报考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资格线,予以录取。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同分排序规则 (1)武术套路、男子足球: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同一招生项目(小项)考生排序按考生获得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的情况,依据以下规则: 1)高级别比赛成绩者优先; 2)运动员等级证书级别高者优先; 3)如体育总局提供的统测成绩中含各考核指标分值,则武术套路和男子足球项目按统测考核指标中实战能力、专项技术、专项素质成绩的顺序依次排序。 (2)游泳:不同项出现同分时,以自由泳、蛙泳、仰泳、蝶泳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同项不同距离出现同分时,以短距离优先。 | |||||||||||||||||||||||||||||||||||||||
十、收费标准 | 1、学费:5000元/年。 2、住宿费:1200元/年。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海事大学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体育教学部: 021-38282277 招生办公室: 021-38284395 | |||||||||||||||||||||||||||||||||||||||
十三、投诉电话 | 监察处电话: 021-38284080 | |||||||||||||||||||||||||||||||||||||||
十四、网址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秉承“决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助学帮困理念,建立了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开设奖、贷、勤、助、补、减等资助项目;学校还积极争取和吸纳社会、团体、企业、好心人等多种校外资源来校设立奖助帮困基金。 | |||||||||||||||||||||||||||||||||||||||
十六、其他须知 | 1、如教育部或者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对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出台新的文件精神,或对我校招生项目批复有调整,我校将遵照执行; 2、报考2021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在当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3、考生若没有通过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统一测试者,取消体育专项测试资格或预录取资格; 4、凡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进校后不可转专业; 5、实行高考改革的相关省(市),按照各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