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44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1〕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充分利用春季招生改革这一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平台,提升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培养质量,走特色发展之路,2022年,我校交通管理(航运管理)、物流管理2个专业实施春季招生。
为确保春季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完成,学校专门成立上海海事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要求,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学院 | 专业 | 计划数 |
交通运输学院 | 交通管理(航运管理) | 30 |
物流管理 | 30 |
三、组织机构的工作职责
1.招生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①审核学校春季招生章程
②审核学校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③审核学校春季招生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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