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1.协助后勤中心领导制订学校年度维修方案并负责实施。
2.负责学校的各类零星维修工程,对工程队上报的维修方案进行评估,报领导审批。
3.对正在实施的维修工程,应做到现场协调、监督管理,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4.组织相关方对竣工的维修工程进行验收。负责维修工程资料归档。
5.负责各类急修工程的应急处置。
二、服务范围
监督管理工作:
1、对正在进行的维修工程做实时检查,做好关键工序的旁站。并作好记录。
2、根据工程进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形成相关书面记录落实整改,整改效率与工程款的建议支付比例挂钩。
3、工程维修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后,按工程队报告后由部门组织相关方对项目进行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4、考核中不仅考核服务项目的最终结果,而且考核有关单位抓好服务质量管理的轨迹。
5、考核时做到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专项考核责任人。在表上署名后反馈给相关单位,单位负责人收悉表后就签署意见,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反馈给考核者,考核者在下次考核时将此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考核重点。
6、每年对参与学校维修的各类施工队伍进行考核评估,对其施工质量、期限、文明施工、师生满意等各方面进行考核。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对出现施工质量问题和施工人员不文明行为的应给予处罚,必要时应暂停其施工资格或更换施工队伍。
三、服务流程
1、零星物业报修
方式一:各学院(部门)报修,拨打物业公司服务电话:38283350
学生公寓报修,拨打公寓物业服务电话报修:38283064、38283065
方式二:登录校园网数字平台,在网上办事中心(网上左上角)内点击“后勤中心”栏目下的“维修业务”或“装修改造”,根据网页提示要求填写申请。
2、校园基础设施专项修缮
(1)学院(部门)自筹经费项目:
登录校园网数字平台或后勤中心网页,在网上办事中心(网上左上角)内点击“后勤中心”栏目下的“维修业务”或“装修改造”,根据网页提示要求填写申请。
(2)学校统筹经费项目:
每年4月份后勤中心在数字化平台会公布申报通知,各学院(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填写,经学校修缮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报校务会同意后次年组织实施。
3、在小修范围内的报修,物业公司直接进行维修;超过小修范围的报修,则由物业公司上报后勤中心,由后勤中心维修管理办公室决定维修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
四、投诉管理
1、部门负责收集师生员工对后勤维修工程方面的意见,接受质量投诉,处理与此相关的事务。
2、对信访办转来的投诉信函或师生员工、各部门的直接投诉,登记后进行调查处理后,将处理意见或服务单位反馈的处理情况,返回给信访办或回复给直接投诉人或投诉单位。
3、根据处理意见,督促服务单位改进,并在二周内对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作好备案记录。
维修管理办公室电话:38283017、38283019。